校属各单位: ??????? 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建立对疾病教职工的长效帮扶机制,2012年学校设立了“教职工疾病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为管理好互助基金,学校制定了《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重师发〔2012〕111号),并成立了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基金的专门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互助基金的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2年已参加学校疾病医疗互助基金的教职工人员; 2.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教职工因患疾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且自负医疗费用(医保卡个人账户和自付现金)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 二、办理程序 ??????? 教职工个人自愿填写《2012年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疾病医疗帮扶基金资助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基金委员会审核。 三、申请资助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申报表》一份; 2.门诊病人需提供费用单据原件、处方原件或复印件、核磁共振及CT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住院病人提供出院证原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及医保结算表原件; 3.所交票据须分类编号(门诊、住院),并用文件袋装好以免遗失。 4.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1.沙坪坝校区: 时间:2013年1月4日—1月8日上午9:00—12:00。 地点:沙坪坝校区离退休处活动室二楼会议室。 2.大学城校区: 时间:2013年1月9日—1月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大学城校区综合办公楼工会办公室(436室)。 五、工作要求 ???????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该项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告之工作,做到所在单位已参加基金的每位教职工知晓,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申请办理。 ???????????????????????????????? ????????????????? 特此通知???? ???????????????????????????????? 重庆师范大学?????????????????????????????????????????????????????????????????????????? ???????????????????????????????? 2012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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